体育学院运动人体科学实验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作者: 时间:2016-04-20 点击数:

一、总则

(一)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学校安全与稳定,促进学校持续、健康发展。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湖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湖南省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体育学院运动人体科学实验中心。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科学规范、依法处置,正确引导、把握主动。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体系

1. 成立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作为负责人,实验中心、教研室、实验室等负责人参加。分管实验室的领导主管实验室安全

2.学校相关工作组办公室包含。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维稳办,办公室主任由维稳办主任兼任。应急电话:82841110

2)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后勤处,办公室主任由后勤处负责人兼任。应急电话:88399106

3)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后勤处,办公室主任由后勤处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保卫处负责人兼任。应急电话:8839910682841110

4)公共卫生事件类突发事件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后勤处,办公室主任由后勤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后勤服务公司负责人兼任。应急电话:8839910688228198

5)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宣传部,办公室主任由宣传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人兼任。应急电话:8822816288228167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指导各工作组开展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应急演练、应急队伍培训等应急体系建设;负责与上级及社会机构的沟通联系、善后处理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应急日常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2.各专项工作组主要职责为:

1)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订、实施、修订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有关决定事项;牵头组织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2)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所属范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3)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排查信息数据库,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

4)加强各类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日常管理,依法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5)定期对可能发生变化的突发事件进行预测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和整改措施。

三、处置程序

(一)初期处置

1.报告。发现突发事件后,发现人或当事人应迅速报告,可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也可直接拨打各专项工作组应急值班电话;部门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各专项工作组,各专项工作组视情况报告领导小组。紧急事件可直接报110120119等电话。

2.控制。接报部门和各专项工作组必须视情况立即安排先期处置工作;赶赴现场控制局面和掌握情况;调集力量,所安排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到位开展工作。

3.启动。领导小组根据事件类型,迅速召集有关会议,研究决定启动相应预案。

(二)中期处置

1.动态掌握。尽快了解事发原因,随时关注事态发展,上下沟通情况。

2.研究布置。及时分析事态变化,研究应急对策,采取措施,调动力量。

3.执行。有关部门必须坚守岗位,恪尽职守,按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的指示,做到传达到位、人员到位、执行到位。

(三)善后阶段

1.总结。事发部门和各专项工作组按规定时间书面总结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置过程、处置结果、经验教训等,提出防范同类突发事件的整改措施或意见,报领导小组。

2.处理。领导小组根据事件的性质、后果、影响等,按职责和责任决定处理意见。

3.公布。领导小组根据事件的性质等,决定在校内外进行情况通报。

4.整改。领导小组责成有关部门或个人进行整改。

5.存档。按事件类型,由各专项工作组汇总资料,存档。

6.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限及内容按照《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维稳综治安全信息报送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急保障

(一)队伍建设

各专项工作组应建立一支反应速度快、业务能力强的应急队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 经费保障

学校将应急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障日常宣传、培训、演练、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 物资保障

逐步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储备保障制度,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及时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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