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平安院部”创建的相关要求,根据我院工作实际,特建立我院领导干部带队检查院部安全工作制度。
一、 带队检查院部安全工作的领导干部范围
本制度所指的领导干部是:院长、总支书记、副院长、副书记。
二、院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的时间要求
院长、总支书记要加强对院部所辖区域安全工作检查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带队检查院部安全工作每学期至少1次;分管“平安院部”建设的领导每季度至少1次。按照院部领导的分工,明确院部领导开展安全工作检查的联络记录员(见附件1)。每次开展院部安全工作检查后,联络记录员应及时将《体育学院院部领导带队检查安全工作记录表》(见附件2)交党政办。
三、院领导带队检查安全工作的主要内容
1. 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度落实情况,学院与所辖科室、班级、重点要害部位责任人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责任人履行安全责任情况。
2. 学院安全管理工作是否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3. 学院安全检查下达整改、专项整治任务执行落实情况。
4. 体育场馆、实验室、学生宿舍等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监管情况。
5. 对本部门人员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情况。
6. 特护期、重要节点、节假日期间领导带队值班备勤情况。
7. 师生信息员队伍建设、信息传输渠道畅通情况。
8. 社会实践、外出实习、大型活动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9. 安全台账建立情况。
四、工作要求
1. 规范检查方式。院领导带队检查安全工作,可采取听、查、看、问的方式,深入科室、体育场馆、实验室、学生宿舍了解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2. 严格检查程序。检查要做到“六有”,即有方案、有重点、有记录、有总结、有措施、有跟踪。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反馈,并督促完成整改工作(见附件3)。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指定专人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3. 强化检查责任。坚持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检查、谁负责”“谁督办、谁负责”的原则。院领导带队检查安全工作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附件:1. 院领导开展安全工作检查及联络记录员名单
2. 院领导带队检查院部安全工作记录表
体育学院
2017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