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行政班级,各辅导员老师,学院学生会秘书部:
根据学校学生工作处《关于评定2023年新华联助学奖励金的通知》(湘一师学字[2023]23号)和《关于评定2023年马云教育基金卓越师范生奖的通知》湘一师学字[2023]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相关评定工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成员如下:
顾 问:罗祥云 李梦龙
主 任:朱建伟
副主任:刘大维 罗婉红 欧阳范剑
成 员:叶 晶 唐智鹏 彭艺 黄俊
二、评定范围
1.新华联助学奖励金
新华联助学奖励金的评定对象为我院正式注册的在读全日制非定向大学二年级(含)以上优秀贫困本科生(原则上在校期内不重复评奖)。
2.马云教育基金卓越师范生奖
马云教育基金卓越师范生奖的评定对象为我院全日制本科师范专业在籍在校学生(原则上在校期内不重复评奖)。
三、奖励标准
1.新华联助学奖励金:10000元/人
2.马云教育基金卓越师范生奖:20000元/人
四、评定名额
我院分别推选2名候选人参加本次学校新华联助学奖励金、马云教育基金卓越师范生奖的评定,其中马云教育基金卓越师范生奖从各院推荐人选中差额评选中10名奖项获得者。
五、评选条件及程序
(一)新华联助学奖励金
1.评选条件
(1)诚实守信,热爱祖国,自觉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违法等不良现象;
(2)身心健康,具有积极进取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参加班、院、校的集体活动,特别是参加学院组织学科专业竞赛、学校田径运动会、院校组织的各类团体比赛并获得奖励,或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设计竞赛、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等团体项目并获得立项;
(3)尊敬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热心参加班级、学院的管理工作,并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积极参加寒暑期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勇于承担社会工作;
(4)学习成绩优秀。入学以来无不及格科目,22022-2023学年文化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居班级前列,通过英语四级者优先;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6)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参加学科专业竞赛且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B.参加校级及以上专业技能竞赛,并获得奖励;
C.在校期间获得授权专利或在国家正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D.获得国家承认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2.评选程序
(1)每个班级根据以上评选条件推荐0-2人参加学院评定;
(2)每名班级被推荐人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A.《体育学院2022-2023学年新华联助学奖励金候选人汇总表》(详见附件1);
B.学校教务系统打印的个人本科阶段以来成绩单。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
C.个人所在班级上一学年综合测评。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本人所在行使用红色字迹签字笔进行下划线标记;
D.在审批表及陈述材料中所提及事项的相关佐证材料;
E.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
F.奖助学金佐证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根据自行手工编写页码的佐证材料顺序填写《奖助学金佐证材料目录》,目录格不够可反面加行。
(二)马云教育基金卓越师范生奖
1.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立场坚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始终保持积极的人生态度、良好的道德品质、健康的生活情趣。
(2)热爱教育事业,心怀执著的教育梦想,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立志报效祖国、服务人民。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俭节约、吃苦耐劳。无任何违纪处分或不良记录。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在校期间无课程不及格情况,上一学年综合测评班级排名前5、学业成绩班级前5,在校期间曾获国家奖学金1次及以上或校级一等奖学金1次及以上。
(5)在校期间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荣誉之一。
(6)通过大学英语四级(专业四级)或六级。
优先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或创新创业活动,获“大学生暑期三下乡”优秀个人,或志愿服务优秀个人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获省级及以上立项。
(2)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者。
(3)在师范生技能竞赛中获得省级奖项者。
(4)省级及以上教育类科研项目主持人、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教育类论文者。
(5)获“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等省级及以上奖励之一者。
2.评选程序
(1)每个班级根据以上评选条件最多推荐1人参加学院评定;
(2)每名班级被推荐人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A.《体育学院2022-2023学年马云教育基金卓越师范生奖候选人汇总表》(详见附件3);
B.与新华联助学奖励金“评选要求”中提交材料B-F项一致。
六、注意事项
1.评定工作必须坚持“优中选优、公开公正”的原则,同时接受班级同学的监督;
2.各位辅导员老师、学生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辅导员老师需全程参与,确保参评学生的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对上报材料辅导员老师需签署意见,在班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学院;
3.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对各班级上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定,推荐最多4名候选人(新华联助学奖励金2名、马云教育基金卓越师范生奖最多2名),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4.各种表格的格式、大小不能更改,对于上交的材料(含纸质稿及电子稿)不合格的个人或班级,取消相应的参评资格;
5.要求上报材料中的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否则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对于不按程序、要求的违规违纪行为,学院将视情况的严重程度顶格处分;
6.请将经辅导员老师确认后的各类上报材料纸质稿于10月15日(第六周周日)交至学院学生会秘书部,电子稿发至3378022994@qq.com。秘书部将各班推荐人选附件1和附件3电子稿分别汇总,交由学生会执行主席审核。学生会执行主席于10月16日(第七周周一)将申报材料送至院学工办叶晶老师处;
7.联系人:叶老师 0731-88697487
附件1: 体育学院2022-2023学年新华联助学奖励金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2: 奖助学金佐证材料目录
附件3: 体育学院2022-2023学年马云教育基金卓越师范生奖候选人汇总表
体育学院学工办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