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实施方案》,经学生自主申报、评审小组审核、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拟推荐廖佳韵同学入选闽南师范大学联合培养项目。
现将推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7月6日起至7月10日止。如对以上同学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人:叶老师,电话:0731-88697487,地址:学生公寓15-16栋连廊,不接受匿名举报。
体育学院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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