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时间:2025-10-10  来源:   点击数:

院属各行政专业班级,各辅导员老师,学院学生会秘书部、权益与生活服务部:

根据学校学生工作处《关于评定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的通知》(湘一师学字[2025]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相关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成员如下:

顾    问:邹华秀 李梦龙

    任:朱建伟

副主任:罗婉红  郭   宇

    员:叶   晶 唐智鹏  孟   锟  岳   阳  杨   乐  袁佳丽  张鹏飞 黄   颖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遵守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4.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专项条件:

1.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条件:

1)申请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学生;

2)学习成绩优秀。2024-2025学年所有期末考核科目无不及格现象;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4)尊敬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热心参加班级、学院的管理工作,并获得院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或其它同等级别的荣誉称号,积极参加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勇于承担社会工作者优先;

5)积极参加院、校级及以上的各项团体或个人比赛获得奖励或项目立项者优先。

2.国家助学金专项条件:

1)申请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在校的学校贫困生数据库内学生,特别是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同时,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中“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家庭的学生,其他困难家庭学生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2)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及班级组织的活动;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本次申请前获得的各类奖助学金支配情况良好,有回报感恩观念及实际行动。

三、评定要求

1.各项评定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执行。

2.国家励志奖学金各年级(区分四年制和六年制)推荐人数必须按《体育学院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推荐,不得超过相应名额。国家助学金名额由学院学工办直接告知相应班级辅导员老师,辅导员负责组织评选各班国家助学金获得者。

3.每位参评国励学生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1)填写汇总表(详见附件2)。

2)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须提供含目录(详见附件3的装订成册的支撑材料。包含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的2024—2025学年成绩单纸质稿,个人所在班级、年级评选范围区分四年制和六年制2024—2025学年综合测评和文化成绩排名表(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本人所在行使用红色字迹签字笔进行下划线标记),汇总表中提及的荣誉、成果等

4申请国家助学金学生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已经在今年五月和九月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学生(具体名单询班级辅导员)上一学年如无严重处分,可获评国家助学金,暂不填汇总表。其他申报助学金同学填写汇总表(详见附件4)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原件图片

5.秘书部将国励申报人汇总表(电子稿)以年级为单位(区分四年制和六年制)汇总,支撑材料纸质稿按汇总表顺序排列;权益与生活服务部将国助申请人汇总表电子稿以年级为单位(区分四年制和六年制)汇总,整理支撑材料图片(一人一个文件夹,按汇总表顺序排列)。

6.材料上报时间:

国励材料由秘书部和国助材料由权益与生活服务部分别在202510月1412时和10月1512时前按要求整理后交至学工办叶晶老师处。

四、注意事项

1.评定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各辅导员老师、班级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辅导员老师需全程参与,确保参评学生的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对上报材料辅导员老师需签署意见,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年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学院。

3.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定,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4.各类表格的格式不能更改,对于上交的材料(含纸质稿及电子稿)不合格者,取消相应的参评资格。

5.根据学校及银行的要求,学生提供的银行账号须已录入学校财务系统。如有异常,请按照《一师范学生修改银行信息操作手册》(详见附件5)进行操作,以确保账户能正常使用。

6.要求上报材料中的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否则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对于不按程序、要求的违规违纪行为,学院将视情况从严处理。

7.由于本次评定任务繁重,各班级各部门须按本通知的时间完成评审推荐工作,过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1: 体育学院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体育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3:奖助学金佐证材料目录

附件4:体育学院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申报人汇总表

附件5:一师范学生修改银行信息操作手册


体育学院学工办

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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