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转变工作作风,使我系工作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更多地了解广大师生的呼声,更好地为教学、科研一线服务,为师生办实事,制定以下规定:
一、院部党政领导必须时刻牢记党的群众路线,把关心群众的利益作为研究、决策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较强的群众观念。
二、坚持院领导定点联系党支部和党外人士的工作制度。
三、院领导应经常到联系单位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四、院部领导每学期深入课堂,了解教师教学水平、工作态度等,院部领导参与听课不少于6节。
五、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部领导应经常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食堂,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中的情况。
六、院部领导应坚持到有特殊情况的教职工家中访问。
七、坚持院部领导与“两高”教师和民主党派、党外人士的联系交友制度,按照系有关工作制度定期与交友对象沟通思想、了解情况。
八、坚持院部领导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经常了解责任对象廉政方面的情况,加强对有关责任对象的廉政教育,及时向院党委汇报有关廉政方面的情况。
体育学院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