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的
通 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科研工作,鼓励科研人员多出学术精品力作,学校决定资助出版一定数量的高水平的学术专著。根据《学术著作出版资助条例》(湘一师校字〔2013〕7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现将2015年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一)申请者必须是我校在职教职工,原则上为专任教师或科研人员,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申请者必须是申请资助专著的第一作者,署名单位必须为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三)申请者提出申请时,须已经完成全部书稿或在2015年度内已经出版。
(四)申请者的专著内容原则上应在学校现有学科专业范围内。
(五)申请资助的专著不存在有关著作权的任何争议,一旦出现著作权争议,学校立即取消资助,一切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二、资助类别及资助额度
资助额度为20000元。
申请资助者,第一作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申报出版资助的学术著作属本人所主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重点、面上、青年和专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含重点、一般、青年和专项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和专项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重点、一般、和专项项目)的研究成果。
(2)在同一方向上公开发表与所申报出版资助著作内容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自然科学3篇以上、哲学社会科学6篇以上,并且至少有3篇论文在学校认定的B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者至少有2篇论文被SCI、SSCI、EI、ISTP、A&HCI、ISSHP收录或检索、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新华文摘收录或摘要。
三、资助办法及程序
(一)第一作者本人于2015年11月4日(星期三)前向学校科研处递交以下材料:《湖南第一师范学校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在学校科研处网站或科研管理QQ群下载)、相关佐证材料(满足条件的论文复印件、课题立项书等)和专著原稿或原件。
(二)学校科研处组织初审,并根据初审结果提出初步资助意见,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审定,并将审定结果公示。
(三)获准资助者凭出版费发票等相关票据到学校办理经费报销等有关出版资助手续。
附件:湖南第一师范学校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请表
科研处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