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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8年度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方案

作者: 时间:2018-06-01 点击数:

 

关于做好我院2018年度大学生

应征入伍工作的方案

 

院属各非定向专业班级、辅导员、学业班导师:

征集大学生入伍,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着眼于国家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为扎实做好2018年度我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充分激发我校广大高素质适龄青年参军入伍热情,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分配2018年大学生征兵任务的通知》湘征[2018]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动员工作

各相关班级认真学习贯彻有关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文件精神,要着眼于国家建设和学校长期发展的全局,高度重视此次征兵工作,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职责、协同配合学校武装部完成2018年度征兵工作。要积极各班级学生学习有关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文件精神,要大力开展征兵宣讲活动,利用新媒体信息传播平台等多种宣传手段,宣传应征入伍的重要意义及相关优惠政策,充分营造参军报国无上光荣的氛围,培养青年学生的责任感、使命感。具体举措如下:

1.利用周末主题班会、团课等契机,集中学习、宣讲国家有关“大学生应征入伍的优惠政策”以及《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8年度大学生应征入伍宣传手册》,做好思想动员工作。

2.将“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8年度大学生应征入伍宣传手册”电子版上传至非定向各班级学生QQ、微信群,并将纸质版分发给本院适龄男青年(定向生除外)。

3.所有动员宣传工作务必在201863日前完成。

4. 所有主题教育、信息发布等活动,务必拍照、截图,以总结材料报告的形式打包,6月4日上午8点前至33875854@qq.com邮箱。此资料将纳入各学院本年度学生工作考核的考评点。

5.借此次宣传活动契机,在学生中进行一次深入的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主题班会活动,以增强学生的国防意识和担当意识,进一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大学生应征入伍的相关条件、报名程序及优惠政策

(一)征集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高招(非定向)本科生(不包括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考生、各类非学历教育学生),专业、男女不限。

(二)征集条件

1.年龄条件:男生年满1722周岁(199611日——20011231日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199411日);女生年满1719周岁(199911日——20011231日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199611日)。

2.身体基本条件:身高:男生身高160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生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女生不超过也不低于标准体重的20%;视力:右眼裸视不低于4.6,左眼裸视不低于4.5。其他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3.政治条件:符合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要求和有关规定。

(三)征集程序

1.网上报名:即日起男生按照要求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女生报名延后,预计6月中旬开通报名,其它程序也相应推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难以自行参加网上登记报名的同学,可由校武装部征兵办协助报名。

现场报名:(529-69日):有意愿应征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可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到学校武装部报名,地点为实验楼B栋(玉衡楼)303室。

2.体格检查:男生体检时间为610日左右,学校统一组织现场报名应征入伍的男生到指定医院体检。女生体检时间为7月左右,由长沙市警备区统一组织体检。

3.政治考核(615-20日):上级征兵领导小组集体审批预定兵,上级征办兵,高校与学生签订入伍协议。

4.交接起运(9月上中旬):根据复查复审结果,正式定兵并交接起运。

(四)优惠政策

第一、经济待遇

1.补偿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2.优待金:大学生被批准从长沙市入伍,一次性发放两年优待金共计30000元。

3.奖励金:(1)对从长沙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按照15000/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2)进入新疆,西藏地区服役的大学生士兵,在一次性发放两年优待金的基础上,增加一次性发放奖励金20000元。

4.生活待遇:义务兵第一年军衔级别为列兵,每月津贴750元,第二年晋升为上等兵,每月津贴850元。士官基本工资(未包括地区生活、高山海岛、骨干津贴等补助),下士第一年为4100元左右每月,中士为5200元左右每月,上士为6200元左右每月,四级军士长为7200元左右每月。士兵提干基本工资排职5800元左右每月,副连职6300元左右每月(不含补助、补贴)。

5.士兵退役金: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役年限领取一次性退役金(退役金数额=退役金标准x服现役年限)。退役金标准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和军人职业特殊性等因素确定,并适时调整。如2011年退役金基本标准是每服现役满14500元,共计9000元。获得荣誉称号或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规定比例给予结发。

另外,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部队发展有前途

1.士兵提干:完成本科学业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证、身心健康且工作现实表现好且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入伍一年半以上,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可以提干。

2.报考军校:完成学业的在校大学生士兵,截止11日,年龄不超过23周岁,士兵服役满1年;士官满2年,可以报考军校。

3.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报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大学毕业生士兵报送入学对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 个月任职培训。

4.选取士官:军队十分重视大学生士兵的培养,优先在大学生士兵中选取士官、优先安排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和高技能培养,掌握一技之长,为今后就业打下坚实基础。大学毕业生士兵改选士官,四年学龄计入兵龄,可直接改选为中士,所享受待遇与中士军衔相等。

第三、就学就业有保障

1.保留学籍:未完成学业的大学生士兵,保留学籍,补偿学费,退伍后可继续完成学业且补偿学费,本科生最高8000/学年,研究生最高12000/学年。

2.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考研招生单列:从2015年起,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5000人以内的专项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4.免费培训:大学生士兵退役1年内,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组织退役士兵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并推荐就业。

5.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8级残疾等级的;(4)烈士子女。

6.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

7.创业免税:自主就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由部队根据服现役年限给予一次性退役金,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且免征个人所得税。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财政贴息、 免收3年的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收费。

(五)其它

有关大学生应征入伍的详尽事宜可登录全国征兵网或到学校武装部咨询,学校武装部地址为实验楼B栋(玉衡楼)3303室。

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

学院学工办:田径场看台103室,电话:0731-88697487,纪老师

学校武装部:玉衡楼(原实验楼B栋),电话:0731-82841069,熊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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