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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作者: 时间:2018-04-01 点击数:

体育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置学生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切实保障全院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构建文明、和谐、平安的育人环境,根据国家和湖南省关于高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学院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战略部署,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依照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对学生和学院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学生突发事件,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工作方针,确保学生在发生安全事故及重大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调动学院各方面力量,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救助,控制灾害发生,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并迅速稳定和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加强“平安校园”和“和谐校园”建设,促进学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分级控制,依法管理”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将预防突发事件的任务进行逐级分解,学院领导对本院学生安全负主管责任;学生辅导员对所分管学生安全直接负责;各班班长和寝室长是学生安全负责人。

(二)“快速反映,科学应对”的原则。建立班级信息员、辅导员和学院三级预警与处置突发事件的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保证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

(三)“系统联动,资源整合”的原则。将事前预防和事后应急有机结合,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突发事件防范水平。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对已有的各类应急指挥机构、人员、设备、物质、信息进行资源整合,实现统一指挥和调度。

 

三、适用范围

(一)学生有自杀、自残、自虐性异常行为;

(二)学生聚众滋事(罢课罢餐、集会游行)事件;

(三)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

(四)学生打架或群殴、暴力伤害等恶性事件;

(五)学生重大失窃事件;

(六)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

(七)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

(八)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传染性疾病事件;

(九)心理疾病事件;

(十)发生在校园内的其他直接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其他事件。

 

四、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 成立体育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学生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袁向荣书记任组长、黄依柱院长(副书记)和祝娅副书记为副组长,纪鑫、、唐智鹏、朱慕雅、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总支办公室主任、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社团联合会主席、保卫部长、宿管部长、各班班长、各寝室长等相关人员为成员。

学生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工办,办公室主任由学工办主任兼任。

() 领导小组职责

1、建立和完善学院的在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警机制,组织制定和修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做好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应急管理工作;

2、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成员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在组长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危机状态,统一部署应急处置、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各种问题紧急处理,组织按照预案迅速开展工作,力争将事态解决在萌芽之中,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组长或副组长同时外出时,由学工办统一协调;

3、根据事件的危机情况,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在学院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4、在危机应急处置过程中,负责和危机现场的主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定期通报现场态势,及时将重大恶性突发事件向学院主管部门和分管校领导汇报,听取指示,落实部署;

5、必要时密切配合医疗、防疫、公安等机构对事件的处理;

6、负责事件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五、预案的启动

学院一旦发生本预案所列的各项学生重大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本预案,并按照预案要求及规范流程,各有关人员全力投入到对学生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中去。

 

六、学生突发事件的种类、报告程序及应急处理

(一)重大突发事件

    重大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学生意外安全事故、学生群殴事件、学生突发重大疾病及其它意外事故等。

1、报告程序

    (1)当发生以上学生事件时,当事人或发现人要在第一时间,通过各种形式报告辅导员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重大事件可直接通过110电话报公安机关。

    (2)当遇到学生重大疾病或出现人员伤害的,第一时间报校门诊部,问题严重的可直接通过120电话送校外正规医院处置,也可通过其它途径送达校外医院并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2、处置措施

(1)接报后,辅导员和分管领导应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组织人员按照程序打电话向学校相关部门及分管领导报告。

(3)对现场进行紧急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4)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就近校外医院进行救治。

(5)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驱散。

(6)在场的学生干部、学生应及时劝阻双方当事人停止殴斗,防止事态扩大。坚决不允许借拉架之名参与打架。

(7)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紧急送往医院抢救。

(8)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或重大斗殴事件,须立即报院保卫处或拨打公安"110"报警。

(9)重大殴斗事件、涉及两个学院之间发生的殴斗事件、有校外人员参与的事件,交院保卫处或公安部门调查处理;要立即通知辅导员到场做好有关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和稳定工作,等事态平息后,学院根据有关部门的调查结论和校规校纪提出处理建议。

(10)如出现轻微事件或院内学生出现矛盾,由院里调查处理。

3、注意事项

(1)有关人员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3)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校园。如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学生重大伤害的,在向院领导请示的基础上向学生家长通报。如果家长确需到校,辅导员及学院尽量做好工作,尽可能不要矛盾上交,避免家长直接找校领导。

(二)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

1、报告程序

1)发现学生突然去向不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向辅导员报告。

2)辅导员或有关负责人获悉情况后,应迅速组织查找,努力查明去向;并在第一时间向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报告。

2、处理措施

1)学院要广泛发动学生、利用各种途径积极寻找,确定其去向。在无法查明去向1小时内,学院主管领导应将情况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学生工作处和保卫处报告,无法查明去向2小时后,要向学院分管校领导汇报,并根据校领导的指示,提请保卫处及时向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告情况。

2)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同意,由当事人所在年级辅导员负责通知学生家长或亲属,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和情绪安抚工作。必要时,学院可请学生家长及亲属来校并做好接待工作

3)学院应按照相关程序及要求协助和配合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或公安机关做好失踪学生的调查工作。

4)确定学生下落后,根据情况按照学校相关制度做出后续处理。

3、注意事项

1)发生学生失踪事件时,一定要审慎冷静,多方寻找,切忌盲目慌乱。

2)以学生人身安全为第一要务,一定要确定学生最终下落。

3)注意与其家长保持联系,并做好相关工作。

4)对学生的处理要慎重,一定要学生本人在场并确认。

(三)火灾事故

1、报警程序

(1)有关当事人或发现者迅速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和学校有关部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或后勤集团报告,问题严重的直接通过119电话向消防中心报告。

(2)在向上级有关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校门等待,引导消防车进入现场。

2、处置措施

(1)在消防车到来之前,组织人员撒离火场并组织师生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基础上进行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组织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现场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并实施扑救。

3、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4、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组织学生参加灭火时要量力而行,不能出现不必要的伤害。

(四)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事件

1、报告程序

(1) 学生发生突发性疾病或食物中毒后,应立即报告辅导员。

(2) 辅导员问明情况后,应立即与医务室取得联系,迅速组织人员将患者送至医务室救治,情况紧急可直接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同时立即向学院主管领导报告;学院主管领导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学校学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职能部门和学校分管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校门诊部或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学生患重大或急需转院治疗的疾病,辅导员可拨打“120”或报告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后与学校车队联系,派车送至市区医院;同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4)通知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5)立即组织骨干教师或学生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院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6)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防疫部门报告。并由学院和学校有关部门配合医疗、防疫等机构做好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

3、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学院领导会同辅导员共同做好家长的接待工作和思想工作。若家长提出要将学生接回家治疗,需取得医务室或医院主治医生同意,向家长说明利害关系,并让家长签字确认。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请他们向学校党委宣传部发言人采访。

(五)学生重大失窃案件

1、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辅导员、学院主管领导和校保卫处报告。

(2)重大案件经保卫处、校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2、处置措施

(1)接报后,辅导员和学院主管领导要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配合保卫处人员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学院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3)轻微案件可由学院或学校处置。

(六)重大传染病事件

1、报告程序

(1)出现如非典、甲型H1N1流感、肺结核等重大传染病就立即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向校后勤处医务室门诊部报告。情况紧急可直接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需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办公室和分管校领导汇报。必须报告的信息包括: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报告时间、涉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尽可能报告的信息包括:事件初步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等。

2、处置措施

(1)立即报告医务室,或校外大医院,在有防护条件下,尽快送往指定医院。

(2)对疑似病人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并观察疑似症状。

(3)对疑似病人所接触的环境、用具、房间等进行连续彻底消毒,避免传染源的继续扩散。

(4)做好善后和师生稳定工作。

3、注意事项

处置重大传染病事件,一定要在医生或防疫人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七)大型集会突发事件

1、报告程序

(1)在组织大型集会前要报告学校职能部门和主管领导,经批准后方可集会。

(2)大型集会活动前要根据情况通报学校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提请保卫处做好预案工作。

(3)如在活动中出现重大事故,应及时向有关校领导报告并向医务单位求救。

2、处置措施

(1)集会前,要组织专人要对会议场所进行安全检查,会议过程中要派专人进行安全巡视,同时会场所有应急安全通道都要打开,以备随时疏散。

(2)集会结束时,会议主持人要明确分区域撤离会场的次序,防止有拥挤现象发生。

(3)在举行集会时如果发生突发事件(地震、火灾、骚乱等)会议主持人作为现场总指挥要迅速组织撤离,保卫部门和在场的其他人员要维护撤离秩序,并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协助撤离现场。

(4)学生在重大节日或遇有敏感性问题进行集会时,辅导员等系部负责学生管理的人员,要深入学生中,切实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防止过激行为的发生。

(5)如在活动中出现重大事故,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向医务单位求救,对受伤学生及时送到医院处置。

(6)及时疏散人员,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

(八)交通安全突发事件

1、报告程序

1)如遇到我校学生在学院或校外发生交通事故,目击者要及时播打电话“110”报警,对肇事车辆进行记录,并第一时间向学院学工办报告。

2)辅导员、学院主管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发生伤害的学生进行紧急处置,将受伤学生送往校门诊部或最近的校外医院救治,同时报告给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主管校领导。

2、处置措施

1)学生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时,要及时将受伤害学生送往医务室或就近的正规医院。同时要保护好现场,控制肇事人,并通知交通警察到现场勘察。

2)交警到达之前,要事先做好目击者证人证言收集工作。

3)要协助交警对学生做好疏散工作,保证交通的畅通与安全。

4)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接待工作。

5)配合交警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3、注意事项

1)辅导员要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2)学生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与学院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汇报并寻求专业指导和帮助。

(九)心理疾病事件

1、报告程序

1)当知情人发现学生呈现明显的精神异常或情绪不稳定情况后要及时向当事人所在年级辅导员汇报。

2)辅导员接到报告后要及时安排学生干部或同宿舍人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陪同,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向学工办及学院主管领导汇报。

3)学院主管领导要及时将情况报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2、处理措施

1)辅导员等尝试与发病学生谈心,稳定其情绪,待征得其同意后将之带往专业性医院进行检查。

2)及时通知其家长到校,在征得医生同意后,尽快将其接回家中诊治、休息。

3)根据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对其进行后续管理和处理。

3、注意事项

1)要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院日常教育与管理重点内容。建立班级心理信息员制度和辅导员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有心理问题学生的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理。

2)如发现一年级新生在入学3个月内出现严重精神或心理问题的,直接做保留入学资格处理。

3)有严重精神或心理问题的学生,不能继续正常学业的,需休学一年治疗。其申请复学需经学校所在地权威专业医院检查并提供可继续学业的证明。并需其家长同意在校外为其解决住宿问题。

(十)发生在校园内的其他直接影响校园内和社会稳定的其他事件参照以上预案处理。

 

七、善后处理

(一)突发学生事件发生后,学院及相关负责人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恢复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二)对在预防、处置学生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或有特殊贡献的师生员工,学院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对在预防和处置学生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玩忽职守者,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情况者,逃避责任者,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预防和处置工作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将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相关急救电话及院系领导老师联系方式

(一)公共部门报警电话

报警电话:110       急 救 电 话:120

    警:119      交通事故处理:122

学校保卫处电话:0731-82841110

学校学生处电话:0731-82841069

(二)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联系方式

  长:袁向荣(书记,联系方式:13974863039

副组长:黄依柱(院长、副书记,联系方式:13787280148

          娅(副书记,联系方式:13975157503

  员:纪  鑫(学工办主任,联系方式:15243655780

唐智鹏(专职辅导员,联系方式:13786123496

朱慕雅(专职辅导员,联系方式:13548652192

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073188697487

 

九、预案管理与更新

学院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十、本预案解释权在体育学院,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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