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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作者: 时间:2016-05-17 点击数: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湘一师党字〔2016〕19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省十届纪委八次全会和《湖南省教育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损害师生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维护师生切身利益和学校事业发展稳定大局,根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厅安排,学校决定开展“雁过拔毛”式问题专项整治,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中央纪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 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基层,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建立健全管用有效的长效机制,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确保党的十八大以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层涉纪上访问题得到有效化解,基层腐败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有效遏制,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重点整治我校(含附属单位)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党员干部、教职工。

(二)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师生身边、损害师生利益、师生及家长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整治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师范生免费教育、勤工助学、贫困生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就业补贴等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着力整治教育惠民政策信息不透明、程序不公开、审核不严格、管理不规范、发放不及时等问题,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挪用、套取教育惠民补贴等违纪违规行为。

2.整治违规收费、乱摊派行为。重点整治违规向学生收取补课费、校服费、试卷费、降温保暖费、饮水费、教育基金等,向学生超标准收取伙食费、住宿费,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中收取回扣,强制学生购买各类商业保险、搭餐住宿等问题。

3.整治违规招生、办班及乱收费行为。重点整治招生录取、转学、转专业过程中各种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借转学、转专业、重修、补修等名目乱收费行为;集中整治利用学校资源违规办班、培训、考级和向学生变相推销书籍资料、商品和教辅材料行为。

4.整治“吃拿卡要”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各部门及附属单位教职员工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欺压师生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本工作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4月下旬)

1.成立机构。成立湖南省第一师范学院“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

2.制定方案及上报备案。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上报省教育系统专项整治办备案。

(二)清理核查(4月下旬-8月)

按照“纪委协调、部门负责、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全校各类惠民资金大清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

1.全面自查自纠。各二级部门和附属单位按照专项整治部署要求,根据工作职责,组织本部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于6月1日前上交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至学校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问题核查。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3.汇总上报。学校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月进行汇总分析,上报省教育系统专项整治办。

(三)督查问责(9月-10月)

1.重点督办。学校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根据各二级部门和附属单位自查中发现的和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线索,进行督查、督办。

2.实地抽查。学校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根据各二级部门和附属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核查处理和实地抽查。

3.问责追究。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隐瞒不报、查处不力的二级部门和附属单位进行问责处理,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三)总结、迎检(11月-12月)

1.全面总结。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12月15日前形成总结上报省教育系统专项整治办。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

2.归档、迎检。将本次整治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及材料等进行归纳整理,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存档,并做好迎接省教育系统专项整治办检查的有关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学校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校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分管领域的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纪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纪委副书记具体负责。各二级部门和附属单位是专项整治的主体,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细化方案、强化措施、落实到人。各二级部门和附属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

(二)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和部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的关键作用和纪委的监督执纪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与学校党委、纪委的沟通对接。建立健全有关问题线索排查、涉纪涉法线索移送等部门协作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按照本级受理、同级移送、上级交办等类别进行逐件登记,实行动态监督监察和管理,做到件件有回音。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加大对重点问题突出、工作被动等部门和单位现场调度和督促指导力度。加强教育引导和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实行快查快结。纪委办(监察处)要创新履职方式,发挥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力量,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要严格遵守纪律审查时限规定及相关要求,探索快查快结的纪律审查方式和简易审理程序,简易案件的调查处理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月。对涉及非党员、非国家公职人员的有关违法犯罪问题,及时协调公安、检察机关查办。对重要案件及时上报,争取省纪委、省教育纪工委的支持、指导。

(四)注重整治实效。各二级部门和附属单位要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反映必须核实,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通过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实现专项整治预期目标。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只要逾越了纪律红线,就要严肃处理到位,绝不搞法不责众、“纪外容情”。严肃责任追究,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以及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的,严肃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委员)的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

中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委员会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2016年4月22日

附件1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雁过拔毛”式腐败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彭小奇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党委书记

童小娇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校长

副组长:刘志敏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

李 昱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刘鸿翔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

李克勤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

刘 宇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

曹 兴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

江正云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

任晓晴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团委书记

莫崇芬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纪委副书记兼纪委办主任、监察处处长

何培森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党政办副主任

魏全顺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组织统战部副部长

何 文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部长

佘向军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务处处长

赵奇钊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科研处处长

杨高全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处长

黄小喜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处长

邵 纯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财务处处长

周大庆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资产管理处处长

罗 昂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后勤处处长

向青松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基建处处长

曾小玲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继续教育部主任

刘济远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报编辑部主任

彭小虎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图书馆馆长

朱承学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

欧立新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基础教育发展部主任

办公室设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纪委办(监察处), 莫崇芬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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