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6-05-17  来源:   点击数: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湘一师党字〔2016〕20号)

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根据湖南省委的统一部署和《湖南省“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湖南省教育厅、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省十届纪委八次全会和2016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围绕学校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治陋习、树新风,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以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校风学风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成立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办(监察处),负责全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调研指导等工作。 重点整治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涉赌涉毒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各部门责任分工如下:

(一)违规公款吃喝方面,重点整治:

1.在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以及劝酒、斗酒、酗酒、饮酒致人死亡等问题。(责任部门:纪委办(监察处)、党政办)

2.超标准公务接待,特别是将大额费用分多次报销等弄虚作假行为。(责任部门:党政办、财务处、审计处)

3.用公款在私房菜馆、农家乐等隐秘场所违规吃喝问题。(责任部门:纪委办(监察处)、党政办、财务处、审计处)

4.违规新建、改(扩)建单位食堂,或者搞豪华装修、配置高档家具和电器,在食堂搞超标准接待、奢侈浪费等问题。(责任部门:基建处、后勤处、资产管理处、党政办)

5.违规以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项目建设费等名义虚列公务接待费用,或假借接待等名义变相相互吃请。(责任部门:党政办、财务处、审计处)

6.用公款在单位食堂接待亲属和私人朋友,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私人宴请费用。(责任部门:后勤处、财务处、审计处)

(二)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方面,重点整治:

1.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指挥部等临时机构以工作奖金、生活补贴、交通补助、加班费等名义违规发放,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临时机构以及所联系项目、企业中违规兼职取酬问题。(责任部门:党政办、组织统战部、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

2.以工会经费、党费、团费、学会或协会经费、课题费、评审费、专家咨询费、讲课费、项目费等名义违规自行新设项目,或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或以明令取消的各类名目继续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问题。(责任部门:工会、组织统战部、团委、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审计处)

3.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补贴等问题。(责任部门:财务处、人事处、保卫处、审计处)

4.超标准超范围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医疗保险、干部个人商业险和发放绩效奖等问题。(责任部门:人事处、组织统战部、财务处、审计处)

(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重点整治:

1.不按规定报告婚丧事宜操办情况,超标准、超范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责任部门:纪委办(监察处)、组织统战部、工会)

2.分期分批在不同地点操办酒席,或不办酒席只收礼金,或以聚会等名义违规操办乔迁宴、升学宴、生日宴等问题。(责任部门:纪委办(监察处)、组织统战部、工会)

3.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违规收受服务对象、下属等非亲属人员礼品礼金问题。(责任部门:纪委办(监察处)、组织统战部、工会)

4.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费用用公款报销或由服务管理对象或其他利益关联者承担等问题。(责任部门:财务处、纪委办(监察处)、组织统战部、工会、审计处)

(四)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重点整治:

1.用公款送礼,在考核、检查、督导评估、审批等公务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责任部门:党政办、财务处、审计处)

2.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责任部门:纪委办(监察处)、组织统战部、学生工作部、教务处)

3.借节假日之机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责任部门:纪委办(监察处)、党政办、工会、学生工作部、教务处)

4.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等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责任部门:纪委办(监察处)、组织统战部)

5.利用现代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电子礼券和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等隐秘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责任部门:纪委办(监察处)、党政办、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五)参赌涉赌、吸毒涉毒方面,重点整治:

1.参与“带彩”赌博活动,特别是聚众赌博、挪用公款赌博、网络赌博、出国(境)赌博等。(责任部门:保卫处、国际交流处、财务处、审计处)

2.与服务对象、下属等人员赌博,利用赌博进行利益输送。(责任部门:保卫处、组织统战部、人事处)

3.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干扰阻挠查处赌博案件、为赌博活动充当保护伞等问题。(责任部门:保卫处、资产管理处、后勤处、纪委办(监察处))

4.党员干部之间或与企业老板等勾连在一起,形成“毒友圈”,聚众吸毒等问题。(责任部门:组织统战部、保卫处、基建处、后勤处、资产管理处、纪委办(监察处))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6年4月)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报送教育厅专项整治办,并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要求。

(二)全面自查自纠(2016年5月)

各二级部门和附属单位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十八大以来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针对问题逐一排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敢于“咬耳扯袖”、谈话函询;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要及时移送或核查处理。各二级部门和附属单位在6月1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报送至学校纪委监察处,学校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总后于6月1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专项整治办。

(三)清理核查(2016年6至12月)

1.问题核查、问责追究。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并通报曝光一批典型问题和案例。

2.汇总、迎检。学校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将本次整治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及材料等进行归纳整理,按照档案要求存档,并做好迎接省教育厅的专项督查工作。11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材料报省教育厅专项整治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和党政领导班子要把“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学校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校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分管领域的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纪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纪委副书记具体负责。各级党政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各二级部门和附属单位要成立相应专项整治工作机构,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保障。

(二)注重协调联动。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线索排查、线索移送、工作协调机制,每月进行一次问题线索清查。畅通监督渠道,利用校园网、微信、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等渠道,引导广大师生参与监督。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报告、督办和通报机制,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每月一报告一督办、每季一通报,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三)强化执纪问责。纪委监察处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以问责追责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对问题多发频发、抓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严肃追责。加大典型问题问责力度,分批分类进行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从严从紧“纠‘四风’、治陋习”的强烈信号。

中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委员会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2016年4月26日

附件1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纠‘四风’、治陋习”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彭小奇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党委书记

童小娇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校长

副组长:刘志敏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

李 昱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刘鸿翔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

李克勤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

刘 宇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

曹 兴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

江正云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

任晓晴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团委书记

莫崇芬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纪委副书记兼纪委办

主任、监察处处长

何培森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党政办副主任

魏全顺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组织统战部副部长

何 文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部长

陈月林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保卫处处长

佘向军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务处处长

赵奇钊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科研处处长

杨高全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处长

邵 纯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财务处处长

周大庆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资产管理处处长

罗 昂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后勤处处长

向青松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基建处处长

陆 军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工会专职副主席

杨家福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审计处处长

朱承学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

办公室设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纪委办(监察处), 莫崇芬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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