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申报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4-11-12  来源:   点击数:

关于预申报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部)、各二级单位:

近年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严格执行限额申报制度。湖南省社科规划办亦将组织专家根据国家限定的申报指标进行评审推荐。为保证申报质量,提高立项率,现将预申报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组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指导

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科研分管院长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宣传发动,调动全院教师的积极性,将申报任务落实到人;加强对申请书(活页)、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成员和必备条件的审核与指导工作。

二、个人积极申报

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教师应认真学习领会《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13年5月)的有关精神与要求,根据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本学科发展的最新动态,结合学院学科优势和自身研究特点设计选题,认真进行预申报与论证工作(本次申报不含教育学单列项目)。

三、时间安排

(1)学院宣传动员,指导填报材料

2014年11月30日前,学院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帮助教师确定选题、落实申报人,指导申报教师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组织教师讨论,完善申报材料。

(2)学院组织校内专家预审

2014年12月1日-12月8日,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项目申请书和论证活页进行评审,并对申报教师进行指导;科研秘书根据《形式审查意见表》中的形式审查要点,对申请书和活页逐条审核,指出问题。

(3)学院反馈意见与个人修改完善

2014年12月9日-2015年1月8日,申报教师根据学院评审专家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凝炼、完善。

(4)人文社科处审核

2015年1月9日由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汇总,上交3份项目申请书(含活页)和1份《形式审查意见表》到学校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科研处不受理个人材料和审查程序不全的材料。

(5)学校反馈修改

科研处组织审核后,将材料按学院反馈给各申请人,申请人根据修改意见认真修改。

四、申请人填报要求

欲申报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人请按要求填写《年度项目申请书(含活页)》(2014年版)或《艺术学项目申请书(含活页)》(2014年版)、《形式审查意见表》(申请人须填好表头内容,对照审查要点自查并签字)。《申请书(含活页)》须 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形式审查意见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

五、其他说明

1、机关单位教师申报依托各二级学院进行,理工科各学院因申报数量较少,请申请人于2015年1月9日前直接送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

2、正式申报时间待国家社科规划办和省社科规划办通知下达时再另行通知,请大家密切关注科研处网页。

3、其它有关申报要求请上国家社科规划办网和科研处网页参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关于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联 系 人:谭韵抒

联系电话:0731-88228186

电子邮箱:hnysjk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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