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重要通知:关于2016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5-13  来源:   点击数:

关于2016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202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组织2016年省级和校级项目的申报和省级已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研究范围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新需求,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主题,以全面深化教学改革为重点,引导和鼓励广大高校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紧密结合学校实际,紧紧围绕阶段重点任务和重要教学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大胆探索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手段,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进教学管理、教学评价和质量监控等的新思路、新举措,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分类限额

1.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为普通教育项目、继续教育项目、公共英语项目和自愿配套项目。

①普通教育项目:为研究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教育的项目,面向普通教育工作者。

②继续教育项目:为研究普通高校继续教育的项目(不包括自学考试助考),继续教育项目必须是专门研究普通高校继续教育教改问题,并由实际从事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人员或任课教师承担。

③公共英语项目:为研究公共英语教学的项目,由从事公共英语教学的教师申报。因单列了公共英语专项,普通教育和继续教育项目中不再立项公共英语类项目。

④自愿配套项目:为鼓励更多的教师参与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学校决定在普通教育项目中申报一定数量的省级自愿配套项目。

2.2016年学校省级立项指标为普通项目13个,继续教育项目1个,公共英语项目2个,学校自愿配套省级项目13个;校级立项普通项目10项。

(二)申报条件与评审

1.项目面向全校所有在编在岗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开展相应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能力,一般应具备讲师以上职称。

2.申报的项目中教学一线教师主持的项目应占2/3以上(一线教师是指在高校从事一线教学的专任教师,学校领导和学校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属此列)。

3.凡有意向申报的教师均可提交申报材料。学校依据项目申报要求制定评审办法,按省教育厅安排的指标限额组织评审,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并同时立项2016年校级教改项目。

4.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申请人年度申报主持和参与项目的不超过2项。项目主持人已承担省级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主持申报项目;已承担校级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主持申报校级项目。评审推荐结果应予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并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三)申报项目研究范围

2016年度申报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要围绕以下主题开展研究与实践:

1.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教学中心地位的落实、教学条件的保障、教师教学积极性的激发、教学科研互动促进教学、教学管理制度改革等。

2.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一流大学的创建,一流师资队伍的建设、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等。

3.应用型本科高校人才培养。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相关的专业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建设、实践教学改革,课堂教学及考试评价改革、产学研政联合培养人才等。

4.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创新创业实验、创新创业教育管理改革等。

5.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高校教师与行业企业、实务部门专家互聘和联合编写教材、教学案例等。

6.信息技术与教学的融合。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微课、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优质课程资源共享机制建设、翻转课堂、教学方法改革等。

7.教学质量评价。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专业办学质量评价、专业认证、课程评价、考试评价等。

三、2015年及以前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

根据《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学校将认真组织对已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项目中期检查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结题验收结论分为通过、未通过、撤销三种。学校会把中期检查情况、撤销立项项目以正式文件向省教育厅报告。对到期应该结题而不能结题的项目将予以撤销,撤销项目的主持人3年内不能重新申报教改项目。

2015年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主持人应提交中期检查表及佐证材料;2014年及以前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主持人应提交结题报告书、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及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等。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纸质材料要求

1.申请人应填写《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1),学校普通项目、继续教育项目和公共英语项目一式四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并填写《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

2.申报项目中期检查的主持人须提交中期检查表(附件3)及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4)一份;

3.申报项目结题的须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5)一式二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6)一份,并附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结题报告书封页复印件。

4.以上申报材料及相应的电子文档请各请各院(部)加盖部门印章于2016年6月1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不接受个人送交的申报材料)。

体育学院教师申报材料请于5月30日前将纸质稿交至周莎处,电子稿发送至周莎邮箱,系部将统一上报至教务处,逾期教务处将不再受理。

所有附件请到学校教务处网站最新通知栏下载。

附件:

1. 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2. 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

4.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5.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

6.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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