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4-11  来源:   点击数:

关于2014年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2014年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已经启动。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湘教通〔2014〕101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为推动我校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参与教学管理、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将启动2014年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工作

(一)湘教通〔2014〕101号《关于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精神。

1、项目研究范围

项目研究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我省加快推进“四化两型”和建设教育强省的需要,以提高质量为主题,紧密结合高等教育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大力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着力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研究项目限于本专科教育层次。今年申报项目仍包括学校自主评审项目和出版社资助项目两个部分。普通教育和成人教育项目为学校自主评审项目,公共外语为出版社资助项目。

申报项目时,学校应围绕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开展研究,也可根据学校教学改革规划情况确定项目研究选题,统一组织教师申报遴选,组织力量集中开展项目研究。省教育厅确定的重点改革研究选题如下:

(1)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的研究和实践

(2)专业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体系改革研究和实践

(3)高等学校卓越人才(工程师、法律人才、医生、农林人才、新闻传播人才、教师)教育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

(4)建设和共享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的研究与实践

(5)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人才培养的研究和实践

(6)研讨式、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改革的研究和实践

(7)教学资源共享、整合与优化配置的研究与实践

(8)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机制与共建基地的研究与实践

(9)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高等教育校内质量监控体系研究

(10)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网络资源开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与实践

(11)大学外语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改革研究和实践

(二)申报要求

各校应按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指标分配表》(附件1)限额组织申报,我校普通教育项目申报指标13项,成人教育项目申报指标1项,公共外语项目申报指标2项。

各校要广泛发动教师申报,并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学校项目推荐中教学一线教师的项目应占2/3以上(一线教师是指在高校从事一线教学的专任教师,学校领导和学校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属此列)。

为切实加强普通高校专业实践教学改革,各校普通教育项目分配名额中须有一定数量的项目用于推进校企合作、开展实践教学改革与研究。

为重点推进研讨式课堂教学改革,在学校评审项目中,要求至少有1项关于研讨式、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的研究与实践项目。

(二)我校申报工作安排

1、为了保证省级教改立项项目的质量,申请人一般应是承担过校级以上教研或科研项目。

2、省级教改立项项目实行项目申请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项目参研人员一般在5人以内(含主持人)。

3、已主持省级教改立项项目者,须通过结题鉴定后方可申报。

4、行政部门的A岗人员归口到系部申报。申请人应填写《201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

5、各系(部)(不含公共外语教学部)采取限额推荐方式推荐项目,限额推荐数目如下:

系部名称

推荐指标数(行政部门A岗人员归口至系部)

教育科学系

4

中文系

3

数理系

2

外语系

3

信息科学与工程系

3

经济管理系

2

音乐系

2

美术系

2

体育系

2

思想理论政治课教学部

2

合计:

25

5、公共英语项目由公共外语教学部组织推荐评审。

二、2013年及以前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

根据《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认真组织对已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督促项目主持人做好结题工作并报送结题报告,对到期应该结题而不能结题的项目应予撤销,撤销项目的主持人3年内不能重新申报教改项目。

按照《管理办法》要求,项目中期检查和自筹经费项目的结题验收委托项目所属学校组织,必要时省教育厅组织抽查。中期检查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结题验收结论分为通过、未通过、撤销三种。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学校应敦促其进行整改或撤销立项。在项目申报时,学校应将中期检查情况、自筹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撤销立项项目以正式文件向省教育厅报告。

2013年及以前立项尚未结题的项目都须参加中期检查(不论以前是否参加中期检查),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见附件3)一式一份,于4月30日前交科研处。本次准备结题的项目不需中期检查,直接进行结题工作。

2010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本次须进行结题验收(2011年和2012年立项的项目如果达到结题要求也可以申请结题)。结题者须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4),并附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结题报告书封页复印件。

三、时间安排和申报材料要求

各系部将申请书和加盖部门印章的部门汇总表(含电子稿,见附件5)于2014年5月5日(星期二)前送至学校科研处(不接受个人送交的申报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学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指标数进行评审并确定推荐项目。

公共英语项目2014年5月6日须提交1式3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

通过学校推荐评审的普通教育项目和成人教育项目于2014年5月10日提交申报材料,每个项目用一个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

所有附件请从科研处网站下载。

联系人:谭敬德

联系方式:电话:88228186

E-mail:hnysjks@126.com

关闭